香港企业注册管理中心 -企业注册管理网站 中文简体 | 中文繁體 | English | | 联系我们

| 注册香港公司|| 注册BVI公司 || 注册美国公司|| 注册英国公司|| 注册上海公司|| 注册韩国公司|| 注册意大利公司|| 注册萨摩亚公司||
| 注册开曼公司|| 注册瑞士公司|| 注册文莱公司|| 注册德国公司|| 注册全球商标|| 企业投资策划|| 注册马来亚公司|| 注册百慕大公司||
| 广州加盟样板|| 公司买卖名单|| 香港做账报税|| 香港商务秘书|| 香港年审年报|| 香港律师公证|| 香港投资移民 || 注册新加坡公司||

 
   香港服务专窗
  香港投资规划
  香港法定秘书服务
  香港工作准证申请
  香港公司变更服务
  香港专利申请服务
  香港物流快递服务
  香港银行开户说明书
  香港股东信托人服务
  香港货款代收代付
  香港公司单证服务
  香港公司法说明
  香港公司商业登记
  香港商标注册说明书
  香港有限公司注册说明书
  香港商贸配套服务
  香港公司年审年报说明书
  香港公司代理记帐说明书
  香港税务指南
  香港无限公司注册说明书
  香港分公司注册说明书
香港公司年审年报说明书
资料编号:TNTBR-GL-0052   资料来源:企业商贸秘书服务中心   相关网站:www.hongkong-company.net
更新日期:2010年07月

企业秘书服务中心是登尼特集团最为重要的部门之一,是登尼特集团十八条业务中最为重要的一条。登尼特企业秘书服务中心总部设在香港,网络体系已经延伸到全球各地。登尼特企业秘书服务中心的主要为您提供:香港公司年审年报、香港公司年审、香港公司年报、香港公司年检、代为提供香港公司的注册地址、营运地址及法定秘书。

 一、香港公司年审年报的时间
香港公司注册后,日后的管理比较简单。公司在香港成立时间起到次年周年日,每年必须及时向香港公司注册处申报及向香港税务局续证一次。登尼特企业秘书服务中心将在法团成立周年日提前一个月通知客户。

二、香港公司年审年报需提交的资料
1. 香港公司年审年报老客户需提供:
(1) 亲自签署确认书
(2) 亲自签署周年申报文件
(3) 公司大事记录册
???
2. 香港公司年审年报新客户需提供
(1) 商业登记证复印件
(2) 注册证书复印件
(3) 公司章程1本
(4) 成立公司全套文件复印件
(5) 改股、增资、改名文件复印件(如未有涉及到相关事项的,可不必理会此条)
(6) 股东或董事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以递交到政府的为准)
(7) 亲自签署确认书
(8) 亲自签署周年申报文件
(9) 公司大事记录册

三、香港公司年审年报具体涉及事项
1、香港公司年审 是指续期商业登记证,每一年都要重新去税务局领一份新年度的商业登记证,相当于国内公司年检,此费用为政府费用,随政府的调整而浮动。

2、香港公司年报 是指续期注册证书,根据公司股东、董事、法定秘书、注册地址等资料做一份周年申报文件向注册处每年申报一次,不等同于报税。

3、法定秘书 是成为香港公司的必备条件之一,法定秘书可以由本地经营的香港公司或者年满18岁的香港自然人担任。如果客户无法提供符合条件的法定秘书,登尼特可以代为提供。

4、注册地址及营运地址? 注册地址是成为香港公司的必备条件之一,注册地址必须是香港本地的有效地址,也用于接收政府信函。如果客户无法提供符合条件的注册地址,登尼特公司可以代为提供。营运地址是指可用于接收银行资料、商业信函的香港地址。登尼特公司除了为客户提供注册地址外,也提供营业地址。

5、文件和服务费 包括:交通速递费、电话费、文件费以及专业服务费用等。

四、香港公司办理时间
年报:到期后可以办理,时间为:确认收款后3-5个工作日
年审:到期日提前一个月都可以办理,时间为:确认收款后3-5个工作日

五、香港公司服务内容
1、注册处周年申报
2、税务局续期商业登记证
3、年报文件费及服务费用
4、年审服务费用
5、注册地址及营运地址
6、法定秘书及法定文件处理
7、电话和传真
8、电话和传真的转传

六、香港公司年审年报成品
1、最新年度香港税务局商业登记证原件
2、最新年度香港公司注册处周年申表报原件一套
3、授权使用的注册地址、营业地址
4、更新的大事记事册

七、香港公司罚款细则(注:该罚款随政府的浮动而浮动)
1 香港公司香港税务局年审过期罚款
成立为法团的周年日翌日起计超过30天罚款HKD300元 

2、香港公司注册处年报过期罚款细则:
(1) 成立为法团的周年日翌日起计超过42天但不超过3个月 罚款HKD 870元
(2) 成立为法团的周年日翌日起计超过3个月但不超过6个月  罚款HKD 1,740元
(3) 成立为法团的周年日翌日起计超过6个月但不超过9个月 罚款HKD 2,610元
(4) 成立为法团的周年日翌日起计超过9个月但不超过12个月 罚款HKD 3,480元

八、联系我们
如需进一步了解,请联系登尼特深圳电话:86-755-82143181,传真:86-755-82143182;
E-mail: mailtannet@21cn.com,MSN: service@tannet.net。或登录登尼特企业商贸秘书中心网站:www.hongkong-company.net查看。

 

国际总部电话:852-27826888 传真:852-34262391 中国总部电话:86-755-82143181 传真:86-755-82143182 投诉电话:86-755-82143474
WEBSITE:www.tannet.net MSN:service@tannet.net Email:mailtannet@21cn.com 技术支持:SZHO003 责任编辑:SZXH006
登尼特集团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登尼特集团有限公司制作维护 Rights Reserved ©Tannet Group Ltd Since 1998 粤B2-200500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