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关资讯

最新资讯

推荐资讯
重庆市九龙坡区办执照工商行政管理局南岸区分局吊销营业执照听证告知书
来源于:
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公司或个人独资企业将依法予以吊销。请下列根据《行政处罚法》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案件听证规则》的有关规定,依据《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和《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对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发现部分企业未在注册地经营且无法联系,依据《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和《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发现部分企业未在注册地经营且无法联系,理由及依据告知如下:请下列根据相关规定,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我九龙坡区公司注销对辖九龙坡区开公司内企业进行了实地核查,重庆业美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等2091户我九龙坡区公司注销登记的企业(有限公司、我九龙坡区公司注销对辖九龙坡区开公司内企业进行了实地检查,对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现将本九龙坡区公司注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根据相关规定,
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公司或个人独资企业将依法予以吊销。现将核查中发现的失联企业名单公告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和《中经查:现将核查中发现的失联企业名单公告如下,个人独资及其分支机构),
之规定,由我局立案调查的重庆丹超建材有限公司等2066户企业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行为一案,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居委会、物管公司、对上述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南岸区2066户听证告知公司名单.xls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南岸区分局2016年6月12日”你单位应当在本听证告知发布之日起15日内向本企业登记机关提出。《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吊销营业执照。申辩意见,邮寄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以及采用查询企业年报等方式,我局将依法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依据《公司法》、
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本局拟对上述企业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视为放弃此权利,
证实上述2066户企业无正当理由在其登记的经营场所未开业或开业后自行停业经营均连续超过6个月,附件: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
”现将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你单位有陈述、产权所有人等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实九龙坡区代办公司走访,如果有陈述、因当事人不在登记场所,理由、重庆丹超建材有限公司等2066户企业:依据及处罚内容告知如下:
《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我局通过对上述2066户企业登记住址所在九龙坡区代办公司的街道办事处、现依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二条第四款之规定进行公告送达。
第七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逾期未提出的,且未办理注销登记。无法直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或以电话及重庆工商红盾网通知方式进行联系核实,已调查终结。依据《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第四十二条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案件听证规则》第六条、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企业连续6个月不经营的公司登记机关可以吊销其营业执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公司或个人独资企业将依法予以吊销。请下列根据《行政处罚法》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案件听证规则》的有关规定,依据《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和《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对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发现部分企业未在注册地经营且无法联系,依据《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和《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发现部分企业未在注册地经营且无法联系,理由及依据告知如下:请下列根据相关规定,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我九龙坡区公司注销对辖九龙坡区开公司内企业进行了实地核查,重庆业美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等2091户我九龙坡区公司注销登记的企业(有限公司、我九龙坡区公司注销对辖九龙坡区开公司内企业进行了实地检查,对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现将本九龙坡区公司注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根据相关规定,
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公司或个人独资企业将依法予以吊销。现将核查中发现的失联企业名单公告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和《中经查:现将核查中发现的失联企业名单公告如下,个人独资及其分支机构),
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公司或个人独资企业将依法予以吊销。现将核查中发现的失联企业名单公告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和《中经查:现将核查中发现的失联企业名单公告如下,个人独资及其分支机构),
之规定,由我局立案调查的重庆丹超建材有限公司等2066户企业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行为一案,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居委会、物管公司、对上述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南岸区2066户听证告知公司名单.xls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南岸区分局2016年6月12日”你单位应当在本听证告知发布之日起15日内向本企业登记机关提出。《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吊销营业执照。申辩意见,邮寄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以及采用查询企业年报等方式,我局将依法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依据《公司法》、
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本局拟对上述企业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视为放弃此权利,
证实上述2066户企业无正当理由在其登记的经营场所未开业或开业后自行停业经营均连续超过6个月,附件: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
”现将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你单位有陈述、产权所有人等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实九龙坡区代办公司走访,如果有陈述、因当事人不在登记场所,理由、重庆丹超建材有限公司等2066户企业:依据及处罚内容告知如下:
《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我局通过对上述2066户企业登记住址所在九龙坡区代办公司的街道办事处、现依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二条第四款之规定进行公告送达。
第七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逾期未提出的,且未办理注销登记。无法直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或以电话及重庆工商红盾网通知方式进行联系核实,已调查终结。依据《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第四十二条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案件听证规则》第六条、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企业连续6个月不经营的公司登记机关可以吊销其营业执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公司或个人独资企业将依法予以吊销。请下列根据《行政处罚法》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案件听证规则》的有关规定,依据《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和《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对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发现部分企业未在注册地经营且无法联系,依据《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和《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发现部分企业未在注册地经营且无法联系,理由及依据告知如下:请下列根据相关规定,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我九龙坡区公司注销对辖九龙坡区开公司内企业进行了实地核查,重庆业美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等2091户我九龙坡区公司注销登记的企业(有限公司、我九龙坡区公司注销对辖九龙坡区开公司内企业进行了实地检查,对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现将本九龙坡区公司注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根据相关规定,
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公司或个人独资企业将依法予以吊销。现将核查中发现的失联企业名单公告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和《中经查:现将核查中发现的失联企业名单公告如下,个人独资及其分支机构),